上交所绿色金融小课堂(八):上交所如何强化沪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
来源:上交所投教 202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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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在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指导下,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梳理了投资者应知应会的绿色金融基础知识,为各位投资者正式开启上交所绿色金融小课堂。今天我们一起学习第八课:《上交所如何强化沪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让我们积极践行绿色投资理念,携手助力绿色低碳发展!


近年来,上交所高度重视、持续完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相关规则体系,并通过开展相关专题培训以及倡导最佳实践等多种方式引导上市公司充分披露环境信息。

在融资审核方面,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1号--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3号--科创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中,要求发行人应清晰、准确、客观地披露其安全生产及污染治理情况,并说明是否符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要求;明确要求发行人募集资金运用涉及环保问题的,应披露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采取的措施及资金投入情况。在此基础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等则进一步明确了科创板企业首发与再融资审核中对于环境保护的重视,指出违法行为导致严重环境污染的,原则上均视为重大违法行为。

在持续监管方面,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要求公司披露相关环境信息,鼓励公司自愿披露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专设了社会责任章节,要求上市公司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并披露相关环境信息。《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对科创板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情况明确了应当披露的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自愿信息披露》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ESG相关信息提供指引。就披露方式而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并视情况编制和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环境责任报告等文件。出现违背社会责任重大事项时应当充分评估潜在影响并及时披露,说明原因和解决方案。

实践来看,2022年上半年,沪市主板770余家公司披露2021年ESG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社会责任报告,ESG披露数量创历史新高,另有约970家公司在年度报告中主动展示为减少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科创板全部396家披露2021年年报的公司均在年报中披露了ESG相关信息,95家科创板公司单独披露了社会责任报告或ESG报告,占比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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