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制度投资者权益保护 | 退市新规我先知(一):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知情权
202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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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是指上市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包括强制终止上市和主动终止上市两种方式。2021年初,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正式落地,常态化退市机制加速形成。

作为我国资本市场的主要参与群体,中小投资者在信息、资金、专业等方面处于弱势,在退市过程中自身权益容易受到侵害。作为投资者,有必要了解退市新规下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相关安排,知权行权,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退市过程中投资者的知情权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前均被冠以“*ST”字样。公司应就此及时发布公告,内容包括: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之后,公司股票被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进入退市整理期的,公司应披露股票终止上市公告及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相关情况,包括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及预计最后交易日期等。

退市整理期届满当日,公司应披露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的具体事宜,包括拟进入的市场名称、进入日期、股份重新确认、登记、托管等。

终止上市情形(不包括交易类终止上市情形)消除且符合特定条件的,公司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重新上市。退市公司拟申请重新上市的,应当召开股东大会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需注意的是,新规删除了创业板不接受公司股票重新上市的规定。投资者应密切关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增强风险意识,谨慎炒作*ST股票和高风险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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