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通相关问答八
来源:深交所投教 2020-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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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港股通投票业务与A股相比有什么差异?

答:主要差异包括:(1)港股通投资者对于同一项议案,可以同时投赞成、反对和弃权票(如有);(2)港股投票业务存在无股权登记日的情形。无股权登记日的投票以香港结算设定的投票截止日日终的持有数量(适用于非累积投票)或该数量乘以投票权乘数之积(适用于累积投票)为基数。

 

2、港股红利派发与A股相比有什么差异?

答:港股红利派发与A股相比,主要差异包括:

(1)港股红利可能派发除港币外的其他外币,中国结算将在换汇后统一以人民币形式将红利资金发给投资者;

(2)港股红利可能有股利选择权,即投资者可以申报不超过股权登记日所记录的未冻结红利权数目,选择以股票股利代替现金股利;

(3)深圳市场实施上市公司红利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发放,港股因存在股利选择权等情况,红利登记日与红利资金实际派发日之间间隔较长。

 

3、投资者咨询,纳入港股通标的股票所用的市值限额是指总市值,还是指流通市值?

答:《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成份股,且成份股定期调整考察截止日前十二个月港股平均月末市值不低于港币50亿元”,此处港币50亿元市值标准,与恒生综合指数成份股选样市值标准一致,为总市值。

 

4、投资者咨询,其通过深港通买入某港股的比例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第二个交易日是否可以直接卖出,卖出时是否需要提前披露减持公告?

答: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证券及期货条例规定》,首次持有上市法团5%或以上任何类别带有投票权的股份的个人及法团必须披露相关信息,持股5%以上股东的权益变动时需要承担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披露要求请查阅香港特别行政区《证券及期货条例规定》。

 

5、投资者咨询,如何计算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股息红利所得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2016年11月5日发布的《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明确,“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个人投资者在国外已缴纳的预提税,可持有效扣税凭证到中国结算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税收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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