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财解读之新《公司法》亮点 | (五)亮点三:加强股东权利保护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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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202312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自202471日起施行。为帮助广大投资者了解新《公司法》修订内容及意义,东吴证券投教基地制作并推出原创作品:秀财解读之新《公司法》亮点系列,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是强化股东知情权。扩大股东查阅材料的范围,允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会计凭证,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条件的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允许股东查阅、复制全资子公司相关材料。

 

二是完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请求召集临时股东会会议的程序,完善股东临时提案权规定,强化股东民主参与公司治理。

 

三是对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严重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的,规定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四是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股东出资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相应减少出资额或者股份,法律另有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另有约定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是允许股东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提起代表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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