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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的分类
2020-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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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发行主体划分

大类

品种

发行主体

交易场所

政府债券

国债

中央政府

记账式国债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所交易,储蓄式国债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向个人投资者发行

地方政府债券

地方政府

银行间市场、交易所

政府支持机构债券

铁道债券

中国铁路总公司

银行间市场、交易所

中央汇金债券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间市场

金融债券

政策性金融债券

国家开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银行间市场、交易所

商业银行债券

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法人

银行间市场

非银行金融债券

境内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法人

银行间市场、交易所

企业信用债券

企业债

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银行间市场、交易所

公司债

公司制法人(不包括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

交易所

短期融资债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

银行间市场

超短期融资债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

银行间市场

中期票据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

银行间市场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

银行间市场

其他

同业存单

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

银行间市场

 

2. 按付息方式划分

零息债券:低于面值折价发行,到期按面值一次性偿还,期限在 1 年以上。

贴现债券:低于面值折价发行,到期按面值一次性偿还,期限在 1 年以内。

固定利率付息债券:发行时标明票面利率、付息频率、付息日期等要素,按照约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到期日偿还最后一次利息和本金。

浮动利率付息债券:以某一短期货币市场参考指标为债券基准利率并加上利差(发行主体可通过招标确定)作为票面利率,基准利率在待偿期内可能变化,但基本利差不变。

利随本清债券:发行时标明票面利率,到期兑付日前不支付利息,全部利息累计至到期兑付日和本金一同偿付。

3. 按币种划分

人民币债券:以人民币计价的债券,包括境内机构发行的人民币债券和境外机构发行的熊猫债券,占中国债券市场的绝大部分。

外币债券:以外币计价的债券。

SDR 债券:以特别提款权(SDR)计价的债券。

4. 按流通方式划分

可流通债券: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商业银行柜台等市场中一个或多个市场交易流通的债券。

不可流通债券:不可流通转让的债券,可提前兑取、质押贷款、非交易过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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