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新规 | 秀财课堂系列六: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二)
202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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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为了完善可转债交易制度,防范可转债交易风险,2022729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202281日起施行。在此背景下,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深入做好新规解读和风险揭示,我们创作了《可转债新规秀财课堂》系列投教作品。


《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共4章、43条,对上市公司可转债的投资者适当性、交易与转让事项等方面作出规定:


第一章为总则,共6条,明确立法目的、可转债定义、适用范围、投资者适当性要求、计价单位等;


第二章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易,共28条,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易的一般规定、匹配成交、协商成交、盘后定价成交等作出规定;


第三章为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转让,共7条,明确深交所为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提供转让服务,并对转让申报时间、申报单位、申报类型、结算方式、信息发布等作出规定;


第四章为附则,共2条,明确解释权、施行时间和废止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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