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新规 | 秀财课堂系列五: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一)
2022-10-25
398

编者按:为了完善可转债交易制度,防范可转债交易风险,2022729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202281日起施行。在此背景下,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深入做好新规解读和风险揭示,我们创作了《可转债新规秀财课堂》系列投教作品。


《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共4章、46条,对上市公司可转债的投资者适当性、交易与转让事项等方面作出规定:


第一章为总则,共6条,对立法目的、可转债定义、适用范围、投资者适当性、交易转让机制、计价单位作出规定;


第二章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易,共29条,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易、申报、成交、临时停牌、涨跌幅、结算方式、行情、异常波动、异常交易行为、监管措施等作出规定;


第三章为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转让,共8条,对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转让、申报、成交确认、信息发布等作出规定;


第四章为附则,共3条,对上交所的自律监管、解释权及施行日期作出规定。


免责声明: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消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我们力求本材料信息准确可靠,但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不作保证,亦不对因使用该等信息而引发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声明:本栏目仅作为投资者教育用途,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东吴证券力求本栏目所涉及信息准确可靠,但并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作出任何保证,对因使用本栏目信息而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