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新规 | 秀财课堂系列三:可转债赎回条款
202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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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为了完善可转债交易制度,防范可转债交易风险,2022729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交易细则”),自202281日起施行。在此背景下,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深入做好新规解读和风险揭示,我们创作了《可转债新规秀财课堂》系列投教作品。


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可以约定赎回条款。赎回条款是指规定发行人可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赎回尚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约定的赎回条件满足时,公司可以选择形式赎回权,按照约定的而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也可以选择不行使赎回权,如不行使赎回权的,公司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再次行使赎回权。


公司应当对可转债的赎回做好信息披露。一是赎回风险提示。在可转债存续期内,公司应该持续关注赎回条件是否满足,预计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应当在赎回条件满足的五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向市场充分揭示风险。二是行使赎回权的披露要求。公司决定行使赎回权的,应当披露赎回公告,明确赎回的期间、程序、价格等内容,并在赎回期结束后披露赎回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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