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退市制度小课堂 | 北京证券交易所规范类强制退市
202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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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规范类强制退市具体包含哪些情形?

A

1)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报或中报,且在股票停牌 2个月内仍未披露;

2)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年报或中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此后股票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

3)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要求期限内改正,且在公司股票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

4)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北交所限期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在股票停牌 2个月内仍未改正;

5)公司股本总额或公众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导致连续 60个交易日不再具备上市条件,且公司在股票停牌 1个月内仍未解决;

6)公司可能被依法强制解散;

7)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申请;

8)北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1-4)项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未改正,第(5)项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6个月内未解决,第(6)、(7)项情形公司强制解散条件成就,或者法院裁定公司破产会被实施强制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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