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小课堂|信息披露之内幕信息及交易事项
202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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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是上市公司的基本法律义务。《上市规则》坚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细化信息披露具体要求,建立统一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和报备制度,进一步完善交易事项、重大事项的披露规定。在“北交所走近投资者”主题下,我们推出“北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小课堂”。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Q信息披露的内幕信息需要建立哪些制度?

A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统一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和报备制度,包括建立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登记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Q信息披露的交易事项有哪些?

A交易事项是临时报告披露的关键内容,细化对各类重大事项及关联交易的具体披露标准和决策程序要求。主要如下:


(1)重大交易:

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外)按照下列指标披露:

交易资产总额、交易成交金额、交易标的资产净额、交易标的营业收入、交易产生的利润、交易标的净利润


(2)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发生的与下列对象交易(除提供担保外)并达到相应标准的,应当及时披露:

·与关联自然人的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

·与关联法人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总资产0.2%以上,且超过300万元(“以上”包含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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