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下投资者教育课堂系列2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投资者注册(二)
202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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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为切实增强网下投资者的合规意识和风控意识,牢固梳理“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的理念,不断提高报价和申购行为的规范性,积极维护网下投资者合法权益,共同维护新股网下发行秩序,在中证协指导下制作《网下投资者教育课堂》系列,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合格境外投资者等六类机构投资者可自行在协会注册。


除上述六类机构投资者外,其他机构投资者或个人投资者可由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向协会推荐注册。


网下投资者应当保证其提交的注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证券公司应负责对所推荐网下投资者进行核查,保证所推荐的网下投资者符合本细则第四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第七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网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设定明确的推荐网下投资者注册条件,建立审核决策机制、日常培训管理机制和定期复核机制,确保网下投资者的甄选、确定和调整符合内部规则和程序。


证券公司设定推荐网下投资者的条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资金规模、投资经验、定价能力、信用记录、投资偏好、风险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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