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投资者如何进行民事索赔 | (五)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
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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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是指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同时侵害了对方的人身权益或财产权益,导致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同时产生。在这种情况下,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这种选择权的行使,通常取决于哪一种责任形式更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例如,哪一种责任的赔偿范围更广、赔偿金额更高或者更容易获得赔偿等。

在证券市场中,投资者在进行民事索赔时,选择主张违约责任还是侵权责任,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案件情况和法律关系,可以考虑以下因素:(1)证据的充分性:考虑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举证要求,选择证据更为充分的责任形式。(2)赔偿范围:侵权责任可能提供更广泛的赔偿范围,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而违约责任的赔偿范围可能限于合同约定的损失。(3)责任主体:侵权责任可能涉及更多的责任主体,包括发行人、中介机构等,而违约责任可能仅限于合同当事人。(4)诉讼时效:侵权责任的诉讼时效可能与违约责任不同,特别是在虚假陈述案件中,投资者知晓时间较晚,诉讼时效起算时间相应也晚,投资者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时效更有利的责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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