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先行赔付制度是指发行人因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时,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的证券公司可以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就赔偿事宜与受到损失的投资者达成协议予以先行赔付的制度。先行赔付人履行先付赔付后,可依法向发行人以及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证券市场先行赔付制度的确立,意在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需要。若直接通过传统诉讼形式解决证券市场的纠纷难免会存在立案难、举证难、耗时时间长、赔付难等现实困境。基于发行人与投资者的不对等以及证券纠纷诉讼难的双重困境,证券市场先行赔付制度应运而生。
案例1:万福生科案:平安证券在2013年主动设立专项基金,对因万福生科虚假陈述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进行赔付,成功赔偿了99.56%的适格投资者。
案例2:海联讯案:控股股东设立专项基金,主动赔偿因虚假陈述而受损的投资者,赔偿金额达9882.77万元。
案例3:欣泰电气案:兴业证券在先行赔付后,依法向其他责任主体追偿,进一步推动了先行赔付的实践
案例4:“紫晶存储案”系继“万福生科案”、“海联讯案”和“欣泰电气案”后中国证券市场先行赔付第四案。
在紫晶存储案中,先行赔付制度的实施遵循了以下步骤:
1、案件调查与行政处罚:中国证监会对紫晶存储的欺诈发行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2、设立专项赔付基金:中信建投证券等中介机构共同出资设立了紫晶存储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由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管理人。
3、先行赔付执行:在两个月内,通过先行赔付程序,约97.22%的适格投资者获得了约10.86亿元人民币的赔偿,占总损失金额的98.93%。
4、签署承诺认可协议:中国证监会与涉案的中介机构签署了承诺认可协议,中介机构承诺纠正违法行为、赔偿投资者损失,并进行自查整改。
5、终止调查:在中介机构履行了承诺认可协议后,中国证监会依法终止了对这些中介机构的调查。
在紫晶存储案中,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步骤申报获得先行赔付:
1、查询赔付金额:符合要求的投资者首先可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的“紫晶存储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专栏进行注册和查询。
2、申报赔付:如果投资者接受赔付金额,并愿意与专项基金出资人达成和解,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紫晶存储适格投资者先行赔付申报网站发出确认赔付金额的有效申报指令。申报期为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
3、申报方式: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申报:投资者可以通过所属证券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申报。
(2)通过网站申报:符合要求的投资者可以通过紫晶存储适格投资者先行赔付申报网站进行申报,网站提供了详细的申报步骤。
(3)手工申报:投资者也可以选择手工方式进行申报,需于2023年6月30日前向赔付工作组提交申请材料。
4、确认申报:符合要求的投资者可以在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专项基金专栏查询申报结果。如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紫晶存储适格投资者先行赔付申报网站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申报的,也可以在该网站上查询申报结果。
5、获得赔付资金:完成有效申报的投资者,其赔付资金将由赔付工作组统计核实后,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为划付至结算参与人,再由相关结算参与人将赔付资金划付给投资者。对于无有效沪市A股证券账户或结算路径不完整等无法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代付的情况,赔付资金将划付至投资者确认的银行账户。
6、查询到账情况:符合要求的投资者应于2023年7月10日起至2023年7月14日前对赔付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查询。如果赔付资金未到账或到账金额与查询获知的赔付金额不一致,可以通过专项基金热线电话向赔付工作组提出核查请求。
7、未在申报期内发出有效确认指令的投资者,将被视为不接受专项基金的赔付,其可以根据相关公告,申请仲裁或起诉等。
紫晶存储案的先行赔付实践通过快速赔偿投资者损失,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执法效率,并在前端及时化解了相关民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