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制度小知识 退市案例解读篇 |(三)空壳公司的无解困境——财务恶化和面值低迷的双击
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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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为保证全面注册制改革平稳落地,本次沪深交易所《上市规则》未调整退市相关的核心制度,仅调整了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的相关规则。但在“优胜劣汰、有进有出”的市场生态环境下,退市制度市场化、法制化、常态化的基本原则将会延续,下面就让东吴证券投教基地带领大家一起回顾一下退市制度吧!

 

【公司概况】

W公司2000年在上交所上市,主营业务为商业地产租赁。200812月,简称变更为C公司。公司属于典型的空壳公司,主要依靠贸易业务维持上市地位,经营状况不佳,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二级市场股价持续下跌。

2014起,公司股票多次被实施风险警示20206月,公司因2019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2019年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两项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1121日至224日,C公司已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

【案例分析】

C公司最终退市是因为财务问题还是面值问题?

C公司是因为触及“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的“1元退市”情形而最终被强制退市的。但往前追溯,我们也可以看到,公司财务状况的恶化对最终退市也起到了直接的推动作用。

近年来C公司经营持续恶化,公司财务利息支出高,资产负债率高。公司2014年被实施风险警示以来,一直通过两亏一盈的方式保壳,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自2012年度至2019年度均为负值2019年末净资产为负值,2020年前三年度营业收入仅为957.82万元,净利润亏损3670元,净资产为-1亿元左右,基本面没有改善迹象。近三年来公司财务状况具体参见下表。

3  C公司近三年财务状况

科目(万元)

2020三季度

2019

2018

营业收入

957.82

1,392.46

3,163.26

净利润

-3,701.01

-8,519.99

864.80

扣非净利润

-3,616.05

-6,990.72

-7,066.03

净资产

-10,070.80

-6,369.79

2,150.20

总资产

96,420.34

97,301.92

96,265.15

近年来,公司主营业务基本停滞,多项债务逾期,财务状况持续恶化,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二级市场股价持续下跌。截至退市前,公司仍存在多笔大额违规担保尚未消除,且因债务逾期多年产生了巨额利息。

触及一元退市情形的公司是否还进入退市整理期?

退市新规下,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为化解退市风险,交易所会要求公司在股价首次跌破1元当日,即发布《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重点提示关于不进入退市整理期的退市风险。自公司股价连续10日低于1元起的每个交易日,交易所均要求公司连续发布风险提示公告,使市场和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股票适用无退市整理期的退市规定。

公司退市了是否就意味着公司破产倒闭了?

上市公司被强制退市,并不代表公司失去了法人主体资格,也不意味着公司从此就破产倒闭、一蹶不振了。公司退市了只是说明公司不适宜继续在沪市主板挂牌上市,应当将其从沪市主板市场予以出清。

终止上市作为一项退出机制,是股票市场市场化运作的一项基础性制度;上市公司的退市和上市一样,是一项正常的市场行为。公司退市后,尽管其股票不在交易所主板市场挂牌交易,但其公司治理、财务状况、股东权利等并不因此而改变。

具体而言:第一,终止上市后公司仍然存在并运作,公司资产、负债、经营和盈亏等情况并不因此改变;第二,根据《公司法》规定,终止上市后公司股东仍享有对公司的知情权、投票权等股东权利,股东享有的权利不会改变;第三,终止上市后,公司股东仍可以按规定进行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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