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制度小知识 退市股票信息披露篇 |(十七)退市公司股票每个转让日都能转让吗?
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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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为保证全面注册制改革平稳落地,本次沪深交易所《上市规则》未调整退市相关的核心制度,仅调整了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的相关规则。但在“优胜劣汰、有进有出”的市场生态环境下,退市制度市场化、法制化、常态化的基本原则将会延续,下面就让东吴证券投教基地带领大家一起回顾一下退市制度吧!

 

退市公司根据不同情形确定不同的分类转让频次。

(一)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股东权益为正值或净利润为正值、最近年度财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公司,其股票每周转让五次(每星期一、二、三、四、五各转让一次),其股票简称最后一个字符为阿拉伯数字5”;

(二)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股东权益和净利润均为负值,或最近年度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公司,其股票每周转让三次(每星期一、三、五各转让一次),其股票简称最后一个字符为阿拉伯数字3”;

(三)未与主办券商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或未与全国股转公司签署《股票转让服务协议》,或未披露经审计年度报告、或未披露中期报告的,其股票每周转让一次(每星期五转让一次),其股票简称最后一个字符为阿拉伯数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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