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应知应会 | (二)具体情形一:欺诈发行
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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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为积极引导投资者审慎识别退市风险,理性投资,东吴证券投教基地制作并推出原创作品: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应知应会系列,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IPO欺诈发行
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作出有罪裁判且生效。
重组上市欺诈发行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构成重组上市,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一百六一条作出有罪裁判且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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