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发行上市审核小课堂 沪深交易所篇 |(十三)未通过审核或注册程序的发行人何时可以再次报送申请材料?
202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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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为帮助投资者了解全面实行注册制改革重要意义和制度规则,培育理性投资理念,筑牢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基础,东吴证券投教基地制作并推出原创作品——注册制发行上市审核小课堂 沪深交易所篇。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交易所审核认为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或者信息披露要求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的决定或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自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后,发行人方可再次向交易所提交发行上市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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