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全面实行注册制(五):注册制下主板股票上市条件
202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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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2321日,中国证监会就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主要制度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在此背景下,东吴证券投教基地推出《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系列长图投教产品,加深投资者对于注册制相关知识的理解与认识,扎实筑牢注册制改革基础。一起来看看吧!


相较20221月修订的沪深交易所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目前征求意见的注册制下的主板,优化盈利上市标准,取消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限制等要求。


综合考虑预计市值、净利润、收入、现金流等因素,设置了“持续盈利”、“ 预计市值+收入+现金流”“预计市值+收入”等多套多元包容的上市指标,进一步提升市场包容性。

 

具体细节如下:

 

境内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本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二)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四)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本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对上市条件和具体标准进行调整。

 

境内发行人申请在本所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一)净利润+现金流/收入:最近3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亿元;


(二)预计市值+收入+现金流: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亿元,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5亿元;


(三)预计市值+收入:预计市值不低于80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亿元。


本节所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净利润、营业收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指经审计的数值。本节所称预计市值,是指股票公开发行后按照总股本乘以发行价格计算出来的发行人股票名义总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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