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3年2月1日,中国证监会就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主要制度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在此背景下,东吴证券投教基地推出《聚焦全面实行注册制》系列投教产品,加深投资者对于注册制相关知识的理解与认识,扎实筑牢注册制改革基础。一起来看看吧!
股票发行制度主要有三种,即审批制、核准制和注册制,每一种发行监管制度都对应一定的市场发展状况。在市场逐渐发育成熟的过程中,股票发行制度也应该逐渐地改变,以适应市场发展需求。
审批制
审批制是一国在股票市场的发展初期,为了维护上市公司的稳定和平衡复杂的社会经济关系,采用行政和计划的办法分配股票发行的指标和额度,由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指标推荐企业发行股票的一种发行制度。公司发行股票的首要条件是取得指标和额度,公司发行股票的竞争焦点主要是争夺股票发行指标和额度。
核准制
核准制是介于注册制和审批制之间的中间形式。一方面,它取消了政府的指标和额度管理,并引进证券中介机构的责任,判断企业是否达到股票发行的条件。另一方面,证券监管机构对股票发行的合规性和适销性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有权否决股票发行的申请。在核准制下,发行人在申请发行股票时,不仅要充分公开企业的真实情况,而且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和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必要条件,证券监管机构有权否决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股票发行申请。
注册制
注册制是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成熟股票市场所普遍采用的一种发行制度,证券监管部门公布股票发行的必要条件,只要达到所公布条件要求的企业即可发行股票。发行人申请发行股票时,必须依法将公开的各种资料完全准确地向证券监管机构申报。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责是对申报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合规性的形式审查,而将发行公司的质量留给证券中介机构来判断和决定。
审批制 | 核准制 | 注册制 | |
发行指标和额度 | 有 | 无 | 无 |
发行上市标准 | 有 | 有 | 有 |
主要 推(保)荐人 | 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 | 中介机构 | 中介机构 |
对发行作出实质判断的主体 | 证监会 | 中介机构、证监会 | 中介机构 |
发行监管性 制度 | 证监会实质审核 | 中介机构和证监会分担实质审核职责 | 证监会形式审核、 中介机构实质审核 |
市场化程度 | 行政体制 | 逐步市场化 | 完全市场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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