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投教 | 【2023年07月27日】定向发行过程中,公司及主办券商重大事项报告及核查有哪些要求?
2023-07-27
285

定向发行过程中,公司及主办券商重大事项报告及核查有哪些要求?


全国股转公司受理公司申请文件至新增股票挂牌交易前,出现不符合本规则第九条规定或者其他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事项时,公司及主办券商应当及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告;主办券商及证券服务机构应当持续履行尽职调查职责,提交书面核查意见。


全国股转公司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定向发行申请文件存在重大疑问且公司及主办券商、证券服务机构回复中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约见公司、主办券商进行沟通,或对公司、主办券商等主体进行检查。


声明:本栏目仅作为投资者教育用途,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东吴证券力求本栏目所涉及信息准确可靠,但并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作出任何保证,对因使用本栏目信息而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