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财解读之科创板八条 | (二)开展深化发行承销制度试点
2024-08-01
53

引言:2024619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了《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 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标志着科创板正式迈入了一个全新的改革阶段。为帮助投资者学习科创板八条具体内容与意义,东吴证券投教基地制作并推出原创作品:秀财解读之科创板八条系列,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具体措施:

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在科创板试点调整适用新股定价高价剔除比例。完善科创板新股市值配售安排,增加网下投资者持有科创板股票市值要求。在科创板试点对未盈利企业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比例更高、锁定期限更长的网下投资机构,相应提高其配售比例。加强询报价行为监管,研究建立网下专业投资者“白名单”制度,对频繁高报价机构从严采取资格限制等措施。

 

秀财有话说:

新股发行定价历来是市场博弈的关键环节,如何不断优化发行承销制度考验着改革者的智慧。“科创板八条”对于深化发行承销制度作出了诸多试点安排。

首先,在科创板试点调整适用新股定价高价剔除比例。据了解,目前实践中最高报价剔除部分原则上为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科创板将试点统一执行3%的高价剔除比例,这将有利于进一步加大网下报价约束,减少网下投资者报高价冲动。

其次,完善科创板新股市值配售安排,增加网下投资者持有科创板股票市值要求。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这将有利于吸引更多科创板增量资金,鼓励长期持有,促进金融资源向科创领域倾斜。

此外,针对未盈利企业估值难、风险高的特点,试点对锁定比例更高、锁定期限更长的网下投资机构提高配售比例,鼓励投资者强化自我约束、增强报价研究,进一步压实“买者自负”责任。

 

免责声明:本文仅为投资者教育之目的而发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东吴证券投教基地力求本文所涉信息准确可靠,但并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保证,对因使用本文引发的损失不承担责任。若有任何业务疑问,敬请联系东吴证券95330或当地营业部。

声明:本栏目仅作为投资者教育用途,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东吴证券力求本栏目所涉及信息准确可靠,但并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作出任何保证,对因使用本栏目信息而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