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财解读之深交所主板异常交易行为 | 第八期:拉抬打压股价(下)
2025-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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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为帮助投资者更好地辨析异常交易行为,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树立理性投资观念,东吴证券投教基地制作并推出原创作品——秀财解读之深交所主板异常交易行为系列,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在主板股票交易中,主板投资者还有哪些涉嫌拉抬打压股价的交易行为将受到深交所重点监控?

1)第一种情况:

在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股票交易中,主板投资者同时存在以下情形的,将受到深交所的重点监控:

①开盘集合竞价阶段成交数量或者金额较大;

②开盘集合竞价阶段成交数量占期间市场成交总量的比例较高;

③股票开盘价涨(跌)幅2%以上;

④当日10时以前反向卖出(买入)成交数量在10万股以上或者金额在100万元以上。

 

2)第二种情况:

同时存在下列情形的,深交所对有关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

①连续竞价阶段任意3分钟内买入成交价呈上升趋势或者卖出成交价呈下降趋势;

②期间成交数量或者金额较大;

③期间成交数量占成交期间市场成交总量的比例较高;

④期间股票涨(跌)幅2%以上;

⑤期间及其后30分钟内累计反向卖出(买入)成交数量在10万股以上或者金额在100万元以上。

 

3)第三种情况:

同时存在下列情形的,深交所对有关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

①收盘集合竞价阶段成交数量或者金额较大;

②收盘集合竞价阶段成交数量占期间市场成交总量的比例较高;

③收盘集合竞价阶段股票涨(跌)幅2%以上。

④当日收盘集合竞价阶段及次一交易日10时以前累计反向卖出(买入)成交数量在10万股以上或者金额在1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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