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财解读之新《公司法》亮点 | (六)亮点四: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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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202312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自202471日起施行。为帮助广大投资者了解新《公司法》修订内容及意义,东吴证券投教基地制作并推出原创作品:秀财解读之新《公司法》亮点系列,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是完善忠实和勤勉义务的具体内容。

 

二是加强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关联交易等的规范,增加关联交易等的报告义务和回避表决规则。

 

三是强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维护公司资本充实的责任。

 

四是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是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担任公司董事但实际执行公司事务的,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六是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损害公司或者股东利益的行为的,与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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