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财以案释法之2025年监管执法十大典型案例 | (六)赵某等人内幕交易案
202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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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20235月至8月,某公司签订大额业务合同,时任公司董事长陈某向李某泄露上述内幕信息,随后内幕信息被李某依次泄露给赵某、徐某,赵某、徐某获知内幕信息后,分别买入该公司股票 6,900余万元、1,900余万元。20239月,陈某又向赵某泄露上述合同解除的内幕信息,赵某在内幕信息披露前卖出该公司股票5,500余万元,避损1,100余万元。

【法律后果】江苏证监局依法罚没赵某8,500余万元,并对陈某、李某、徐某分别处以400万元、300万元、250万元罚款。

【典型意义】内幕交易不论是否盈利、盈利多少,只要实施内幕交易行为,扰乱资本市场秩序,就要依法受到惩处。内幕信息知情人必须严守保密底线,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市场参与者应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拒绝小道消息、远离内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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