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财以案释法之2025年监管执法十大典型案例 | (四)某会计师事务所未勤勉尽责案
202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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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某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时,主动介绍上市公司开展虚假业务,参与虚假业务资金划转,公然篡改财务数据。签字会计师协助公司实施财务造假,严重未勤勉尽责。部分会计师未实际参与审计工作但仍签发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突破职业操守底线。
【法律后果】江苏证监局依法对该会计师事务所罚没6,500余万元,并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对项目合伙人处以400万元罚款,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首席合伙人处以200万元罚款,并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对项目组成员、复核人员等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至120万元不等的罚款。
【典型意义】这一处罚决定系新《证券法》实施以来证监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的首例禁业措施,并将处罚范围拓展至合伙人、复核人员等非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破除“签字才担责”的错误认识。审计机构应牢记“看门人”职责,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底线,培育“不想违”的行业文化,强化“不能违”的内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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