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财以案释法之2025年监管执法十大典型案例 | (三)陆某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
202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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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20209月起,两家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陆某多次被司法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受到刑事处罚,其始终未告知上市公司,导致上市公司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法律后果】江苏证监局依法对陆某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2019年以来,陆某因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地位、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限制期买卖公司股份等违法行为,多次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并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典型意义】实际控制人是上市公司的关键少数,其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和刑事处罚,可能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股价,应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陆某信息披露不及时的违法行为,在《证券法》规定的罚款金额幅度内给予高额处罚,是监管部门加强信息披露监管,督促应披尽披的有效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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