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非打非在行动 | 案例分析与警示(十九)
202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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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2021年9月3日,新乐经侦大队接郝某某报警称:其在2019年通过微信好友“兮兮乐新”加入“乐新小铺”平台并注册会员,郝某某在该平台投资4万元,至今不能兑付。经查自2016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通过淘宝、微信“乐新商城”、“有赞商城”等商铺面向全国淘宝、有赞会员出售衣服、鞋、手机等生活用品,商品标价高于市场价格数倍让会员在商城内购买商品,会员在得到商品的同时,并承诺以日分红万分之五的方式按规定期限全额返还本金,免费得到所购商品,再让会员先得到商品后,为达到自己非法吸收存款金额最大化,张某通过微信群等方式以发展会员购物获得提成的形式招募宣传员,通过宣传员建立数个微信群介绍会员在“乐新商城”、“有赞商城”充值高价购物,以骗取更多的钱财。

 

经审计张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未返还本金金额1817万元,涉及受害人数共计998人。2022年2月11日,新乐市人民检察院对张某提起公诉。

 

二、典型意义

犯罪嫌疑人张某利用淘宝、有赞商城等平台,通过发展宣传员推荐客户参加“乐新平台”让客户注册会员,以宣传微乐投、手机试用、自选试用、商城充值等方式,让客户在平台高价购买商城物品,规定期限返还本金到会员账户向客户吸收存款,致使平台客户无法返现。提醒投资人必须要提高警惕,在高息诱惑面前保持理性,审慎投资,远离高息诱惑,警惕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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